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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0日星期四

州议员兼任市议员的行为

抨击行动党委任其国会议员古拉兼任怡保市议员,是自打嘴巴、自相矛盾的做法,也再次暴露行动党双重标准的投机性。

2006年在雪州发生州议员兼任市议员的事件时,林吉祥、林冠英、邓章钦、刘永山、林立迎、倪可敏等行动党领袖,通过发文告、演讲、举大字报、号召市民示威抗议等各种形式,强烈抨击州议员兼任市议员的行为。

“可是在行动党成为州政府后,竟然把过去所强烈抨击的行为,不仅照版煮碗的抄用,还变本加厉,干脆在槟城和霹雳委任两名国州议员兼任市议员,即槟城州议员杨顺兴,和霹雳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

行动党这种批评别人是一套标准、要求自己却是另一套标准的双重标准,根本是自打嘴巴、自相矛盾的投机作风。

雪州大臣卡立日前声称,雪州政府不委任国州议员兼任县市议员是一项“创举”;那么反过来说,行动党委任国州议员兼任市议员,岂不是一种“倒行逆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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