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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4日星期三

私人公司接手固體廢料‧大年市會將轉達公眾投訴

(吉打‧雙溪大年)在吉打州,垃圾問題一直無法妥善處理,經常傳出公眾頻投訴垃圾沒有倒、堆積如山的不滿聲浪,更多的是公眾反映投訴無門之苦處!

吉州政府已正式將州內固體廢料處理工作,交給私人公司E-IDAMAN接管,儘管如此,大年市議會允諾,若公眾對有關垃圾固體廢料的問題,都可以繼續聯絡市會。

大年市議會公關主任朱百達說,由於地方政府與E-IDAMAN公司尚未釐清彼此的職權,所以在11月1日正式交棒後,為期一兩週內,或會出現一些小問題,希望公眾給予時間。

她坦言,以目前的“尷尬”過度期,市議會美化小組工友也不懂如何處理垃圾或相關投訴,如割草、打理花草、清理水溝等,因為當局也擔心出現“越權限”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無法控制私人公司工作素質

“總之,在(固體廢料處理工作權)交接之前,大年市議會仍繼續負責,之後則是大年市議會負責處理投訴,轉達給E-IDAMAN公司去跟進。”

朱百達解釋,在E-IDAMAN公司正式接管吉州固體廢料處理工作後,這間公司有本身的時間安排,並不在大年市議會的管轄之下,當局無法控制他們的工作素質,只能把公眾投訴轉達給這間公司,如是而已。

她說,市議會美化小組工友人手的確不足,如今可以把工作切割給私人公司負責,工友將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進行美化的工作。

促當局妥善處理垃圾
市民應勿亂丟垃圾

在市民要求當局妥善處理垃圾及固體廢料之餘,市民也應自我提醒,先從他們自身的衛生意識做起。

朱百達說,市民丟垃圾時,都沒有丟入垃圾桶,她曾接過工友的投訴,指垃圾桶內空空如也,或只有半滿的垃圾,反倒是垃圾桶旁卻堆滿垃圾,情以何堪?

她說,丟垃圾的動作很簡單,只有3個步驟,把垃圾裝入帶子、綁好,再丟入家門口的垃圾桶或鄰近的大垃圾桶,之後就等垃圾車工友來收集,工作就會減少很多了。

“垃圾蟲”將罰款300“偏偏,事與願違,垃圾不用堆積如山,市民不必埋怨,工友也不必增加工作量。”

朱百達提醒市民,亂丟垃圾將會面對當局的懲罰,即觸犯1979年地方政府法令10(F)條文,一旦被捉到,“垃圾蟲”將被罰款300令吉。

垃圾車無法載床褥家具
市會可安排羅里處理廢物

原來,不只是垃圾未處理,可以向有關當局投訴;當你搬家或要把大型傢俱丟掉,甚至鋸樹、屋子裝修等,必須經過特別處理的垃圾,都可以聯絡有關當局。

朱百達說,市民往往都有一個觀念,舉凡是他們所認為的“垃圾”,就會把它們丟到垃圾桶去。

當然,她說,這觀念是對的,可是市民應該瞭解,並非所有垃圾都能夠丟進垃圾車內,如果垃圾車無法載送,工友還得另外花時間再過去處理,如出動羅里去載,這不就多了一份工作?

她說,其實市民可以撥電給市議會,通知有需要特別處理的垃圾,如床褥、傢俱、鋸後的樹木等,當局將會安排羅里去載這些廢物。

“必須強調的是,這些服務或多或少有收費,主要是羅里的柴油費用,至少比亂丟垃圾來得好,不是麼?”

公眾對垃圾固體廢料投訴管道:

1.大年市議會公關主任朱百達(012-4251865)
2.大年市議會24小時行動室投訴熱線(04-4253161)
3.各區內市議員、社區長(MKK)、村長。

可投訴情況:

*垃圾多天未處理。

*需要特別處理的垃圾,如床褥、廚柜、樹木等。

*排污系統、水溝嚴重阻塞。

投訴時應提供的資料:

*地點
*情況-垃圾堆積多少天、水溝阻塞情況等。

若亂丟垃圾,將牴觸:1979年地方政府法令10(F)條文,一旦被捉到,將罰款3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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