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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3日星期六

Langkah yang sewajarnya terhadap 拖車員

控軟禁家庭主婦等4人‧2拖車員不認罪保外候審

(吉打‧亞羅士打)2名拖車員目無法紀擅自軟禁家庭主婦及家人,結果被控上庭。

2名拖車員莫哈末法茲(34歲)和莫哈末卡瑪魯占(35歲)被控在今年3月24日中午12時30分至下午2時30分,在西部繞道Focal Park有限公司,軟禁一名31歲家庭主婦瑪蒂娜和其3名家屬。

2名嫌犯面對刑事法典342條文,一旦罪成可被監禁最多1年或罰款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由於2名嫌犯不認罪,推事庭推事麥查多慕尼拉允許2人各以2500令吉保外候審,案展6月2日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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