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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16日星期三

讓人歡喜讓人憂的電訊塔,到底要不要!

今日吉玻
只求審查後才批建
又愛又恨電訊塔

報導:鄭燕綾

(雙溪大年16日訊)讓人歡喜讓人憂的電訊塔,到底要不要!

電訊塔要是不安裝,手機網絡等接收就不完美,用戶通訊不順暢就怨聲載道;要是安裝了,卻會危害人民的健康。

電訊塔近幾年來陸續登陸住宅區花園,成了當地的民生課題。

雙溪大年一些居民最近大力反對電訊塔建立在住宅區,而且都不滿有關當局靜悄悄建築,工程完成後,電訊塔“突然”矗立,讓居民防不設防。

根據建立電訊塔手冊的資料,電訊塔如果高45米以下,它必須遠離居民住宅區約20米遠,45米以上的電訊塔則需要遠離住宅區 30米。

這些不滿電訊塔建立在住宅區的居民,希望有關方面建設設施前,考慮人民的安危及健康,而非在沒有審查前,就批准電訊塔建立在有居民居住的住宅區。

普遍上居民極力反對建電訊塔的因素,主要是電訊塔危害到人民的健康,尤其是對體質較弱的人會帶來更大的負面影響。

互聯网資料顯示,許多科學家組織專研究天線(含電台、電視台和電訊中繼站)的電波對人健康的傷害,並測得各個天線附近的電波幅射比較強,但還未找到直接而有力的證據,證明這種幅射有害健康。

另一方面,承包安裝電訊塔的工程人員跟屋主交涉租地安裝,屋主大都願意與電訊公司合作,畢竟在經濟低迷下,每月有固定數百或千令吉的收入,也是一種誘惑。

許漢宏轟民聯不聞不問

馬華峇甲亞蘭協調員許漢宏抨擊吉民聯州議員,對州內最近建了許多電訊塔一事不聞不問,沒有為人民的健康著想。

他說,無論哪個部門批准建立電訊塔,都必須明文規定及廣泛傳達予公眾,而不是公眾站出來抗議后才來調查與試測有關電訊塔所發出的電波和輻射。

他指出,一個建立在百大年回教堂內的電訊塔對使用道路者是非常危險的,建得非常靠近馬路並與隔鄰住宅,店屋只有數尺之遙。

“根據電訊條規必須獲得地方政府根據Seksyen 70 (1), Akta Jalan, Parit dan Bangaunan 1974 (Akta 133)的標准才可以建。地方政府也有權拆除如有違反條規的電訊塔。”

他說,電訊塔的電磁波對人體的健康危害是無形,希望有更嚴格的標准來規劃電訊塔及在法律上符合官方標准公布于民。

他促請吉州民聯政府必須強調即使在符合全國制定指南下,在任何地區安裝的電訊塔若接獲民眾投訴反對,政府還是有權可拆除電訊塔,這才能給予人民一個明確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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