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0日星期四
走廊要擺貨須租用‧商家被開傳票斥市會雙重標準
大年市議會展開行動,突襲取締商家五腳基擺貨物,商家怨聲四起。(圖:星洲日報)
薩爾曼(左)向許漢宏作出投訴。(圖:星洲日報)
摩哆車業者可以向市會以租借停車格方式,置放摩哆車。(圖:星洲日報)
北馬 2012-12-20 16:08
(吉打‧雙溪大年)雙溪大年市議會展開行動,突襲取締在五腳基擺貨物的商家,受對付商家因此怨聲四起!
商家被建議租用走廊
其中一名任職摩哆車銷售員的薩爾曼(29歲)指出,市議會官員以商家在五腳基走廊擺貨物,造成公眾行走不便為理由,紛紛開傳票給業者;不過隨之又開出條件,建議商家以每月150令吉,租用走廊。
他認為,市議會根本是持雙重標準來執行任務。難道只要商家付了錢,五腳基走廊就可以擺貨物,就不會阻礙行人走動?
市議會官員是於前天(18日)下午在甘榜峇汝一代,進行這項檢舉行動。不過,市會目前只是開傳票給商家,並未充公貨物。
薩爾曼說,而其店鋪外的空地,若要擺售摩哆車,是以每個停車位空間來計算,每個停車格大的月租為60令吉。該店前,大約有6個停車格空間。
“日前因其10輛摩哆車被充公,每輛摩哆車的‘贖金’是30令吉。”
蘇姓業者:置業12年從沒官員取締
另一名蘇姓業者指出,她在當地置業12年,從來沒有面對官員取締五腳基貨物行動。
她說,市議會官員每年都會前來店鋪,而2個星期前,官員也有來檢查其商業執照,當時其店鋪五腳基也擺放著貨物,為何官員不給予警告和提點?
當地部份商家,在接獲傳票後便向峇甲亞蘭區國陣協調員許漢宏要求協助。
市會:每月150獻議不確實
佳節允租借走廊擺貨
市議會發言人表示,市會僅在佳節慶典,允許商家租借五腳基走廊擺放貨物,進行佳節促銷。
針對有商家指每月150令吉的獻議,他強調,是不存在的。
他說,商家可以在聖誕節、農曆新年或其他節日等,向市議會申請臨時准證以在五腳基擺放貨物進行買賣,而這臨時准證期限最長為一個月為準。
該名發言人指出,市議會不排除在近期內針對未申請准證或未繳付租借地段費用的商家,再次展開取締行動,預料將充公貨物。
許漢宏:應先警告
市會不應直接開罰單
許漢宏指出,市議會在區內多項課題上,應該教育人民,而不是懲罰人民!
他說,市議會的執法人員在完全沒有通知下強勢採取行動對商家開出罰單是非常不公平的。為何不能先給警告?而直接開傳票給商家,這是不公平的。
他指出,去年在接近農歷新年期間,大年三街商家在五腳基擺放貨物,被執法人員充公事件歷歷在目。
他質疑,市議員為何不能在會議中達至共識,採取劃一的條規,一勞永逸解決此問題,而不是每年選擇性對付部份商家?
他說,人民必須看清民聯議員無能,讓層出不窮不利人民的問題,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星洲日報/大北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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