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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9日星期三

櫃台搬往大年馬華會所 逾百人往申請公民權

* 北馬 2011-01-19 18:50
(雙溪大年19日訊)國民登記局在馬華大年區會會所設立服務櫃台,協助大年市民處理申請公民權的事宜,吸引超過百人前往申請。
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李志亮透露,該部已採取新措施,放寬處理孩子已是公民的50歲以上的樂齡人士,申請公民權的條件,申請者不必筆試,只需進行口試及面試2次,不過首次面試時需填寫表格。
“申請者也可到縣級國民登記局辦理申請手續,不必如以往般到州級登記局辦理,進行口試的手續已被簡化,因此申請者勿放棄申請國民權。”
他強調,政府放寬公民權的申請條件,是首相和內政部長為解決多年累積的申請個案而擬出的措施,它將一直維持到全部申請被處理完畢為止。
他說,過去很多申請者可能等了二三十年,都沒有下文,所以累積了很多申請文件。但在新措施下,當局在拒絕任何申請時,必須告知理由,申請是否批準也會在兩年內揭曉。
李志亮於周三早上在英丹園馬華大年區會會所,移交公民權給10名申請者後,接受記者詢問時,如是指出。
他希望各馬華區會領袖可收集所有申請公民權的資料,以讓他著手處理。
李志亮表示,生下孩子的母親若非大馬公民,而報生紙父親一欄則空白,父親和孩子可通過脫氧核糖核酸(DNA)檢驗證明親子關係,並為孩子申請公民權。
“那些非婚生子,不管母親是否是公民,都可(在這種情況下)將父親的名字填進孩子的報生紙。而未正式註冊結婚生下的孩子,若母親是本國公民,他的報生紙就算沒有父親的名字,也算是本國公民。”
他說,若孩子的母親是非公民,孩子的報生紙有填上大馬公民父親的名字,只要孩子的父母過後註冊結婚,便可通過父親取得公民地位。
“若孩子的報生紙沒有父親的名字,不管父母較後有否註冊結婚,父親需和孩子驗證DNA證明親子關係後,才能為孩子申請公民權。”
出席者包括馬華吉州秘書黃聯泉、副秘書李衍旺博士、組織秘書黃榮賢、馬青吉州團長王孫文、錫區會主席蘇慶業、華玲區會主席溫慶發、大年區會署理主席拿督孫國華及秘書許漢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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